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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青秀区、西乡塘区、横县、宾阳县、武鸣县各35个节目(其中声乐10个、舞蹈10个、器乐10个、校园剧5个;江南区、兴宁区、邕宁区、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良庆区各30个节目(其中声乐9个、舞蹈9个、器乐9个、校园剧3个);华侨区、高新区、经开区各15个节目(其中声乐4个、舞蹈4个、器乐5个、校园剧2个)。
  六、艺术表演节目比赛时间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6月30日前完成辖区预赛,7月15日前完成全市各项目决赛。
  七、评奖
  (一)艺术表演节目分别评出声乐、舞蹈、器乐、课本剧金、银、铜奖若干名。
  (二)评出小学组、中学组团体奖前六名。
  (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四)评出县区教育局优秀组织奖,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书面总结材料(没有参加所有项目比赛的单位不评优秀组织奖,6月30日前交书面总结)。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要求有200个字的事迹介绍。
  (五)评出音乐、美术教师五项基本功比赛,论文比赛一、二、三奖若干名。
  八、经费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举办的分区预赛由辖区负责经费。
  (二)全市决赛所有场租、音响、灯光、评委、奖牌、证书等费用由市教育局负责,其它由选送单位或个人负责。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艺术节的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要做到有方案、有经费、有总结、有措施、有落实。4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方案上交体卫艺科。
  本方案由体卫艺术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战明      电话:2807293

  附件:1、南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报名表
  2、南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团体奖积分表(略)
  3、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有关事项

  附件1:
  南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报名表

  县(区):
学校表演形式节目内容表演者指导老师表演人数是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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