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唱(16人)、重唱、独唱(4人、2人),可用伴奏带、钢琴或其它乐器伴奏(不得使用电子琴伴奏),任选一首符合中小学演唱,思想内容健康的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舞蹈
小组舞(16人)、双人舞、独舞,任跳一个民族舞、现代舞、街舞、芭蕾舞、桑巴舞均可,时间6分钟。
(三)校园剧
剧种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超过8人。
(四)器乐
小合奏(16人)、重奏、独奏(含管乐、弦乐、打击乐、键盘乐),时间6分钟,限奏一曲。
(五)书画、摄影作品
艺术节书画、摄影作品将直接参加全国第十七届中小学生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参阅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通知)。
1.评比选送
全国第十七届中小学生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南宁赛区比赛不受名额限制,各县区教育局、学校积极发动,学生自愿参加。按选送作品水平、分组、分类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报送国家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审核、批准,由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给个人、指导老师、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2.报名时间、办法、具体要求
①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企事业办、民办学校于4月30日前交购买《校外教育》款,领取《校外教育》杂志及报名表。5月20日前交作品,5月30日前赛区初评结束,6月30日前将获奖名单、荣誉证书下发学校,请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时开展工作,逾期不受理。
②书画、摄影作品规格:美术作品40×60厘米,(水彩、水粉、版画、装饰画、剪纸、油画等),国画、书法作品四尺对开,摄影作品不得小于14英寸,所有艺术作品可以不装裱,用卡纸托底即可。各县区要附一份学生参赛清单,以便查找、核对。
③每幅作品必须将填好的报名表贴在作品背后,以便评阅登记,报名表复印无效。
(六)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论文比赛
1.音乐老师基本功比赛:每位选手需完成声乐(演唱一首歌曲),器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舞蹈(跳完整的一个舞蹈节目,不会跳舞者,可选一种乐器替代),即兴伴奏弹唱、视唱(由评委指定旋律)。4月15日前上报参赛名单,比赛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分别进行色彩、素描、写生、创作、设计现场比赛,其它要求看附件3。
3.论文比赛:艺术论文字数3000-5000个字。以论述艺术对育人功能为主要内容。
4.荣获区级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赛。
五、报送节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