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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桂农机科〔2012〕15号)


各市农机局、自治区农机鉴定站: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安排和我区农机市场打假与监管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遏制造假售假行为,以维护农机产品经营秩序,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市场打假活动,维护农机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通过与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联合举办“201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农民维权意识,营造支农护农和打假扶优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市场检查。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农机市场打假工作小组深入农机生产、销售企业(摊点)对农机产品进行检查,特别是将列入国家或广西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产品:1、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方向盘拖拉机)。2、耕整机、微耕机(含中耕培土机)。3、水稻插秧机、收割机;4、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饲料粉碎机、碾米机、切蔓机)。5、配套农具及农机主要零配件。

  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产品目录》或《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目录》及《2012-2014年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目录》内的产品。

  2、生产、销售企业是否存在伪造、涂改、转让和超范围不规范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的行为。

  3、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是否存在废旧零部件(或废旧材料)拼装。

  4、是否销售“三无”(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产品。

  5、农机产品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标牌、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装置。

  (二)广泛宣传。各市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机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公开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的方式方法,增强农机使用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机,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营造社会打假护农、企业自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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