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市质监稽查总队: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1〕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检查的重点区域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企业为产品以销往农村市场为主的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本次工作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产品为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饮料、炒货、速冻食品、糕点、方便食品和调味品等节日热销产品。
三、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工作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