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节日市场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计管〔2011〕747号)
各区县质监局、市计量院: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的计量行为,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并进一步巩固“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的成果,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市局决定组织开展两节前对全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商店(包括超市)计量行为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1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包括超市)
三、检查内容:
1.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2.在用计量器具性能是否符合《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3.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加油机铅封是否完好;
4.监督治理流通领域的计量作弊问题,抽查当场称重的商品是否符合《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建立或更新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的档案;
2. 市计量院和各区县计量所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各区县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安排此次检查,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工作,对之前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重点检查;
4.各区县局要在2012年1月16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至市局计量处张卿OA邮箱。
附件: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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