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牌产品申请企业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tjjj.gov.cn)下载专区下载“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如实填报“申请表”。
(二)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各种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210mmx297mm)纸张。
(三)参照标准印刷物形式统一装帧申请材料。“申请表”首页应采用厚纸印刷即作为申请材料的封皮。材料按照第二条申请材料规定顺序排列,并打印目录,于文本下中位置标注页码,沿申请材料长边装订,侧脊由上至下印刷申请产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
(四)申请企业应确保“申请表”中数据真实、可查。天津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有故意伪造数据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资格。
(五)申请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转变发展方式,率先达到节能减排、提高社会贡献等政策要求。应提供近两年由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国、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额证明(不能提供销售和纳税额证明的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冶金、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品需提供主要工序能源检测报告,重点用能单位还需提供能源审计报告。
(六)申请企业应于4月25日前向各名牌产品受理推荐部门(市有关委局、行业协会、工业集团公司、区县质监局)提交名牌产品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份、申请表电子版(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导出的zip格式电子文件)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推荐要求
(一)名牌推荐部门要按照《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指导目录(2011-2015)》,紧密结合地域、行业特点,根据本市、区两级工业大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录,认真组织名牌产品申请动员、推荐工作。(工业大项目名单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录将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各有关推荐部门。)
(二)名牌产品推荐部门要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底前向办公室提交推荐产品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将汇总的zip格式文件刻在一张光盘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推荐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附件7)。逾期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过程中不接受申请材料变更。
(三)为保障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的时效性,全市将统一安排申请产品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调查费用全部由办公室承担。申请初期如有企业撤销申请,请推荐单位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终止调查。
(四)名牌产品推荐部门要严格自律,不准以名牌认定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发现推荐把关不严,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名牌产品的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天津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孙梅
联系电话:27182036 传 真:27182036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县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推荐计划
附件2: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3: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销售额证明
附件4: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附件5: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