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局、行业协会、工业集团公司、区县质监局及有关单位:
2012年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挖掘工业领域各行业的发展潜力,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新的成效。现就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
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
6、
7、
8条和《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津名牌组办[2012]1号)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
二、申请材料
企业应按以下内容组织申请材料并编印成册。
(一)名牌产品申请表(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填报生成)
(二)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请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适用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复印件);
(六)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产品近两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市监督抽查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八)申请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申请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证书(适用于采标产品,复印件);
(十)申请产品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排位的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行业协会提供);
(十一)市或区县统计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销售额证明(原件);
(十二)市或区县国、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纳税额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企业所在区县环保局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原件);
(十四)申请产品和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五)申请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年规划;
(十六)申请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十七)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十八)节能产品认证(认定)证书(适用于用能产品);
(十九)冶金、化工、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工序)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测报告;
(二十)能源审计报告(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
(二十一)其他证明(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三、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