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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局、行业协会、工业集团公司、区县质监局及有关单位:

  2012年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挖掘工业领域各行业的发展潜力,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新的成效。现就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678条和《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津名牌组办[2012]1号)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

  二、申请材料

  企业应按以下内容组织申请材料并编印成册。

  (一)名牌产品申请表(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填报生成)

  (二)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请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适用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复印件);

  (六)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产品近两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市监督抽查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八)申请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申请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证书(适用于采标产品,复印件);

  (十)申请产品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排位的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行业协会提供);

  (十一)市或区县统计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销售额证明(原件);

  (十二)市或区县国、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纳税额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企业所在区县环保局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原件);

  (十四)申请产品和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五)申请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年规划;

  (十六)申请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十七)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十八)节能产品认证(认定)证书(适用于用能产品);

  (十九)冶金、化工、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工序)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测报告;

  (二十)能源审计报告(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

  (二十一)其他证明(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三、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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