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定期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了解和评价各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水平,缩小生产企业实验室之间检验结果的差异,确保出厂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检验能力提高,为我市乳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落实市政府“放心奶”工程,选取乳制品检验方面技术权威的实验室作为承办单位,科学论证检验能力比对项目,通过每季度的开展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工作,促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组织分工
市质监局认证认可处总体负责比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实验室具体负责比对样品制备、作业指导书制定、分发比对样品和试剂、收集和评价比对结果、提交分析报告等事宜。各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按要求领取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报告结果。
四、时间安排
自2012年起,每季度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具体比对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工作,需要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各承办实验室、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比对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比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准备,务求实效。在各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比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规定方法、规定时间、规定报送方式开展检验比对,确保比对工作收到实效。承办实验室和有关人员要对盲样编号和参考值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比对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各生产企业实验室的检验能力。对违反比对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
天津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比对项目计划表
2012年
季度
| 比对项目
| 承办实验室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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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三聚氰胺、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
| 质检院、
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原58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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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 三聚氰胺、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
| 质检院、
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原58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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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 三聚氰胺、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
| 质检院、
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原58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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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 三聚氰胺、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
| 质检院、
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原58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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