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天津市质量攻关活动的通知

  (1)3月份市质监局和市总工会共同下发申报本年度质量攻关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要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引导企业积极参加申报。

  (2)按照天津市总工会选树百项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的要求,申报的质量攻关重点项目如涉及节能减排有关方面,并在本市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成效的,可参加天津市百项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的评选。

  (3)请于2012年4月底前将天津市2012年质量攻关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市质监局。

  (二)确定计划

  5月份根据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推荐的项目,下达全市2012年质量攻关重点项目计划名单和进度安排。

  (三)跟踪服务

  6月份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深入企业指导、检查和督促,了解企业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市质监局和市总工会对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四)提交成果

  8月份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将质量攻关项目(包括涉及到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攻关项目)提交市质监局,做好参加评选、发表的准备工作。

  (五)组织评选

  9月份“质量月”期间由市质监局和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质量攻关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目。

  六、表彰与奖励

  由市质监局和市总工会对本次活动一、二、三等奖项目企业和立功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七、活动要求

  (一)积极推动。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要高度重视,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企业申报质量攻关项目,积极参与成果发表。

  (二)精心组织。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要对企业申报的质量攻关项目认真筛选,将符合主题、目标明确、切实可行、效益显著、进度有保障的项目推荐到市质监局和市总工会,列入全市质量攻关项目计划。

  (三)确保落实。各工业集团公司,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要认真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组织好质量攻关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