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 科技教育科。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种植业项目储备申报及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指导参与农业项目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农业对口受援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农业系统的党纪、党风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五、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内设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经济作物试验站、情报资料室7个科室。列全额事业编制68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4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种子管理站。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内设办公室、业务科2个科室。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内设办公室、业务科2个科室。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州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等工作;对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农药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认证,并对获证产品实施监管。
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执法监察支队。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