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外贸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外贸进出口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等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配额申报及成套设备技术输出工作;指导综保区、边合区等园区及博州境内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年检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负责国家重点管理进出口商品企业经营资质、旅游购物贸易管理资质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自治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边境小额贸易备案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境外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负责对外直接投资、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
㈢ 内贸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流通行业、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和规范经营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储备基地建设,承担肉类、食糖、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加油站、加气站规划建设;负责权限内企业有关经营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全州服务业、畜禽屠宰和酒类专卖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内贸相关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等。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兼任中国贸促会博州支会会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五、事业单位
㈠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支会(简称中国贸促会博州支会),挂中国商会博州支会、新疆边贸协调会博州分会牌子。相当于副县级,列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1名(由商务局1名副局长兼任);设秘书长1名(正科级)、副秘书长2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促进博州对外经贸活动和与国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运输业务的文件、单证;调解涉外经济贸易纠纷;代理或办理国际国内仲裁事务的申请和咨询服务;负责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法律、信息服务、相关的业务培训;研究周边国家有关经贸政策动态,宣传有关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推介博州投资环境、合作项目及出口产品;研究、掌握周边国家资源、能源分布及供需状况;邀请周边国家相关地方政府代表团来博访问或参加境内有关展销展览会,组织博州经济贸易代表团、企业出国访问、考察和参加各种经贸展览会;负责对各地贸促支会(国际商会)、行业支会的协调、联系,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负责办理上级贸促机构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或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