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假日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
2012年“元旦”和“春节”假期即将临近,为维护首都旅游环境秩序,营造优美和谐的旅游氛围。按照12月27日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2012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丁向阳副市长和鲁勇主任关于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线,主要是天安门广场、八达岭长城、十三陵以及京藏高速这“三点一线”的重要指示。确保假日旅游工作做到“六个更加”,即:出行更加快捷,停车更加方便,食品更加卫生,商品更加丰富,投诉更加有效,游玩更加开心,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全力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二、要保持高强度的监管态势,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及重大旅游投诉事件的发生。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瞒报、迟报、漏报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单位要针对“元旦”和“春节”假期拟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四、要积极协调区属相关单位对重点景区及周边环境秩序开展巡查工作。对游客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地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尤其要对旅游商店、药店、医疗咨询机构等购物场所存在的以各种名义欺诈游客的行为,要会同相关单位严肃查处。
五、“春节”前,各区县旅游局要协调区属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旅游环境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投诉较多的旅游商店、景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周边环境秩序进行清理整顿。
六、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各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节后,要将节日期间的工作小结报市旅游委。
七、各单位要于每日15时前将当天的工作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市旅游执法大队。同时,将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名单、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旅游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