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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环境与公共服务体系三年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按照上述八大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2012年至2014年北京市旅游环境与公共服务三年建设内容和任务。
  (一)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的优化与集成。建立旅游公共信息与旅游企业服务信息及时汇总制度;开展北京旅游网络信息对新技术的运用研究。
  2、开展北京智慧旅游城市全国试点工作。制订北京智慧旅游顶层设计及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项目。
  3、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旅游信息传播渠道多元化。建设和完善北京市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制定实施北京市旅游信息传播渠道多元化的措施。
  (二)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1、开展和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及风险评估。完善覆盖全市游客(国内游客、入境游客、出境游客)的旅游安全保障措施;制定本市旅游目的地风险评估预警办法与措施;继续完善北京市现已多见成效的旅游安全设施(如:野外应急救援辅助定位系统、安全防护网、警戒忠告牌、安全提示牌的设立等);建立落实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建立旅游活动组织者旅游安全责任制。
  2、建立旅游应急救援制度。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推动旅游责任险全覆盖的落实。
  (三)完善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
  1、形成完整的旅游集散体系建设指导方案。研究并出台有关从集散中心到集散站的交通枢纽,从集散站到旅游景区集散网点的指导方案;引导各区县旅游集散中心,集散站以及网点的建设;完善通达景区的旅游公共交通。推动本市城区及主要旅游景区点之间的旅游公共交通的逐步完善。
  2、开通旅游观光巴士运营。完成北京市旅游观光巴士运营模式、线路等设计;推动北京市观光巴士的开通。
  3、完成“北京市郊诚信一日游”运营模式设计。以市场机制推动“北京诚信一日游”产品的诞生。
  (四)建立旅游惠民便民志愿者服务体系。
  1、推动旅游全过程的多项便民惠民服务设施的全覆盖。推动对特殊群体免费或优惠在本市各旅游景区、博物馆、公共游憩区等的全覆盖;继续推动本市A级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实现对特殊群体无障碍设施的全覆盖;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五种文字全景牌建设;开展A级旅游景区和市级民俗村旅游环境与公共服务示范建设;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自助讲解器建设及无线团队讲解器、轮椅使用监管;继续推动景区内部各种便民指引标识的完善;积极沟通相关部门与企业,推动旅游全过程的通信、邮政、金融、医疗、环卫等便民服务设施在本市主要景区的全覆盖(其中包括A.覆盖远郊景区的蜂窝微波基站的建立;B.邮局信箱的安置;C.银行自动柜员机的适当设置;D.医疗急救站的合理布局;E.旅游区垃圾的即时清运;F.旅游厕所的合理布局和卫生达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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