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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三)各旅游企业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我市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提升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

  (四)各旅游咨询服务站点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周边社区、景区、景观、游客等要素,开展便民利民宣传活动,以有利于周边地区居民及游客的便利出行。

  (五)要深入开展旅游志愿者活动,利用志愿者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六)市旅游委将对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区县、旅游企业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重点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旅游宣传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旅游局(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健康生活,欢乐旅游”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为做好我市“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我市各区县和旅游企业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情况,各区县旅游局(委)和旅游企业要在4月1日前上报“XX区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的活动一览表”和“XX区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表格请见附件)。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各区县旅游局(委)要在5月21日17:00前,提交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他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图片请提供不小于1M的(JPEG、TTF、GIF等格式)能反应当地精彩活动的照片;各区县在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时,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活动联系人:薛方

  联系电话:85157103 传真:65158223

  电子邮件:huodongchu@126.com

  附件:1.“XX区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的活动一览表”

  2.“XX区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XX区县2012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活动一览表

  _______________区县

活动名称

时间地点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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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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