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县旅游局(委)落实旅游“十个一”便民服务和A级景区落实“九个一”便民服务工作的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2012年北京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旅游便民服务水平,加速旅游环境与公共服务建设,根据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2年度折子工程落实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县旅游局(委)落实旅游“十个一”便民服务和A级景区落实“九个一”便民服务工作的督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县旅游局(委)落实旅游“十个一”
便民服务和A级景区落实“九个一”便民服务工作的督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推动北京旅游“资源多样化、服务便利化、管理精细化、市场国际化”建设,细化2012年北京市旅游工作会议要求,市旅游委将区县旅游局(委)落实“十个一”便民服务和A级景区落实“九个一”便民服务工作(以下简称“十个一”和“九个一”旅游便民服务工作)列入2012年度折子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区县旅游局(委)落实“十个一”便民服务工作
编辑一册区县旅游故事、制作一张区县导览图、包装一种以上旅游宣传品、开发一种以上主打的旅游商品、推荐一种以上旅游特色美食、举办一台旅游演出或品牌活动、完善一批旅游导览标识、推出一批社会单位旅游开放点、建设一个市或区级旅游集散地、打造一个以上旅游实体项目。
(二)A级旅游景区落实“九个一”便民服务工作
设置一块以上五种语言文字导览图、改造一批旅游公共厕所、开发一种以上特色旅游商品、编辑一册旅游景区导览故事书、提升一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一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立一支旅游志愿服务队伍、开设一家北京礼物专营店、建设一套旅游安全应急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报阶段(2012年3月至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