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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2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和例行督察工作,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提高工作效率。这次例行督察重点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及与土地管理有关联业务的政府组成部门,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工业区管委及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用地手续审批和履行土地管理利用职责情况进行督察,例行督察内容广、时间长、要求严。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督察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抓紧抓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各类档案全面、完整、规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归档,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执法和土地抵押融资档案资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归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用地手续审批和土地管理利用职责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领导批示、文书函件、票据存根等,并列出目录清单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表格。

  (五)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市人民政府的汇报材料由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3月1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九、迎接督察工作步骤

  (一)人员培训指导。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相关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类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确保各种表格、资料填写汇报符合规范要求。

  (二)准备阶段(2月15日至2月29日)。各县、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接督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登记、执法监察、土地抵押融资等方面的资料、台账、卷宗材料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及涉地部门土地管理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我市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实地伪变化情况,并认真汇总各类数据;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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