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迎接督察准备内容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查内容主要围绕保证中央土地管理政策、耕地保护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方面,对督察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地方政府及涉地部门土地管理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督察地区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包括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执法、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抵押融资等所有土地利用管理环节。
例行督察在资料审查方面,主要对督察地区提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查。重点督察以下内容:
(一)我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全面监督检查督察地区督察时段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执法和土地抵押融资等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估。
(二)我市各级政府及涉地部门土地管理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出台的土地利用与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地方政府及发改部门的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财政、税务部门的涉地资金管理;规划部门的涉地规划许可;城乡建设项目和房管部门的建筑施工和商品房预售许可;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项目审批;金融部门、政府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等。督促当地政府建立和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和工作格局。
(三)我市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监督检查督察地区耕地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征地制度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情况;土地供应利用和闲置情况;2011年和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落实以及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情况;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情况;违规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和别墅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落实情况等。
六、督察方式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我市及各县(市、区)关于土地管理利用工作的汇报,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审核我市有关土地利用、管理的文件、案卷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实地督察。利用卫片等遥感测量数据、各种用地信息、线索和规划图件,进行现场踏勘和核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资料,综合其他信息、线索,确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事项,借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勘测设备,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进行重点核查,对其他区域进行全面巡察,对有关用地现场进行勘测,并要求被督察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可能存在违法用地、批地问题的事项做出说明。一是对卫片执法检查的变化图斑进行抽查,查看合法用地、实地伪变化图斑的认定情况,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情况。二是对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进行抽查,查看地类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三是对已供地的建设用地进行抽查,查看是否存在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情况,项目是否按照供地合同的约定进行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擅自改变用途;检查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等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四是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抽查,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情况。五是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六是对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进行抽查,查看对人、对事是否处理到位,该罚款的是否已足额缴纳,应拆除的是否拆除到位,该没收的是否已依法没收,是否还在继续建设或经营、使用。七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占补平衡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