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生态市建设规划(2010-2020)》的通知

  4.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对江河、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保护,防止污染,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要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向政府报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安全分析监测。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保证饮用水安全,使城镇饮用水源和乡镇集中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农业水利工程建设

  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开源节流,防洪抗旱并举。到2020年,使全市干、支渠道防渗率提高到8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0.55。逐年对全市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加大治旱力度。加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重点完成达开、六陈、武思江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加快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增产重点县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实施重点旱片治理工程,加快发展旱地节水灌溉,实施连片的旱片治理工程,以大藤峡水利枢纽饮水灌溉工程、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和雨水积蓄利用工程,解决贵港市境内旱片灌溉问题。

  6.节水与水资源循环利用

  运用经济手段和价格机制,调节水资源供求关系,引导节约用水。节水措施应深入到农业、工业、生活等各方面。农业节水应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进行农作物布局和种植结构调整,以节水、高产、高效为核心,加强农作物品种选优工作,采取节灌技术和农艺节水技术相结合的综合节水措施。逐步推广低压管道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措施,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在2015年、2020年分别提高至0.50和0.55以上。工业节水应依靠科技进步,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设备、工艺与技术,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积极采取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各类企业向节水型方向转变,重点改进钢铁、电力、化工、制糖、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提高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禁止建设高耗水和水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规定限值的产业。建立和完善计划用水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体系,加强工业用水、节水管理,稳步提高工业用水效益。至2015年、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分别减少至60m3/万元、20m3/万元。生活节水可采取城市管网改造、节水器具推广、加强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等节水措施。2015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4%以内;202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3%以内。

  积极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实质是把污水和水污染物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消纳,不对系统外的环境产生压力,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包括工业企业内部的水循环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两方面。工业水循环利用方面应通过政策与经济手段推动企业特别是高用水企业发展循环供水系统。长期以来贵港市工业水价、水资源费偏低,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的投入与节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反差较大,企业缺乏节水动力。因此应建立有效的工业节水激励和约束体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与环境、生产审计,采取有利于污水循环利用的税收与经济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水循环利用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镇生活污水回用是指对城镇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于园林绿化、道路洒水、景观水体更新及部分低质生产用水。在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时,增加深度处理环节,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将带来大量可回用中水。

  (二)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1.土地资源保护目标

  建立适应贵港市自然环境、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土地利用结构,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发展用地,合理扩大城市用地,转变不良的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使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有明显提高,为实现贵港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供土地保障。

  2.加强耕地数量的保护

  合理利用土地和确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贵港市长期粮食安全要求,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不断提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8200公顷和365300公顷。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2010-2020年,贵港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8800公顷以内。

  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加快推进耕地整理和复垦,适当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2010-2020年,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共补充耕地8800公顷。

  3.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对现有耕地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先保护郁江平原和浔江平原的优质农田,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引导和鼓励改造中低产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增施有机肥、实行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开展耕地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为重点,兼顾长短期利益,结合土地整理、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土保持工程,稳定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旱涝灾害的发生。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建设高质量标准化的基本农田。

  4.防止耕地污染

  加强土壤监察工作,对有污水排灌周边的农田,要经常化验、及时监测预报,便于及早采取措施。整改“三废”排放企业,禁止排出的污水污染农田;已造成农田污染的,通过工程与生物措施尽可能恢复或改善原有土地属性。矿产开发与土地整治要同时进行,防止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状况。

  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落实自治区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10-2020年规划期间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313700公顷,保护率不低于84.94%。开展并实施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监测,重点对集中连片、优质高产以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完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

  6.合理利用其他土地

  优化各类园地结构,保障荔枝、龙眼、茶叶的种植用地需求,促进品种结构调整。调整园地布局,引导种植园地向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发展。规划至2020年,贵港市园地面积达到31900公顷。

  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重点保护好国家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江河沿岸、水库周围、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的林地。保障林浆纸原料速生丰产林用地和肉桂、八角等名特优经济林用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增加有林地面积。规划2020年,贵港市林地面积达到468800公顷。

  加强牧草地保护,促进畜牧业发展。合理利用牧草地,严禁滥挖、滥采、盲目开垦牧草地;坚持用养结合,科学调整区域草地结构。规划至2020年,贵港市牧草地面积为11200公顷。

  充分利用坑塘水面、适度利用水库发展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品产量。规划至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为10000公顷。

  (三)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1.森林资源保护目标

  在全市建立起完备的生态林业体系,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和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调整林种结构和树种结构,建设高产、高效、优质林业,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全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以通道、城市、村屯、石山等绿化为重点,植树造林。继续实施山区生态林、珠江防护林和小流域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4.1%,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4.5%。

  2.建立生态林业体系,提高森林覆盖率

  在全市建立起完备的生态林业体系,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和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调整林种结构和树种结构,建设高产、高效、优质林业,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全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不断扩大森林面积。

  3.保护生态公益林,发展经济林

  规划建设期内,使公益林森林面积占总森林面积稳定在35.2%,经济林面积占森林总面积稳定在64.8%。将林业战略重点逐步转移到生态公益林建设上来,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环保事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以改善贵港市的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公益林区面积17055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5.2%。其中桂平市72305.5公顷、平南县55484.0公顷、覃塘区14531.8公顷、港北区14944.3公顷、港南区11622.7公顷。生态公益林区主要分布于北部大瑶山和莲花山、西部镇龙山、西北部岩溶石山、水库库周区。在划定的生态公益林地内保护好生态公益林,逐步恢复天然植被,以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环境等生态功能。生态公益林区以主要采取全面封山育林为主,通过落实界线、设立标牌、制定措施、建立制度,将生态公益林区内的森林管护起来,只准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

  全市商品林区面积313962.7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4.84%。在划定的经济林区内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果木林、木材林、药用林、香料林等,以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经济林区的发展要充分运用市场对林产品的需求,大力培育短周期、见效快、效益好的工业原料林,实行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以龙眼、荔枝、八角、肉桂为主的经济林建设,适度发展以速生桉为主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建设,增加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在发展过程中,采取高强度集约的经营,规模化生产模式,使商品林生产基地形成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等几业并重的绿色产业。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加强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林政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形成依法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评价体系,开展森林可持续能力评估,不断提高森林科学经营管理水平。

  5.加强森林防火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综合保护治理体系。设置安全护林防火组织和护林防火工作队,落实护林防火目标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管理。

  (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1.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实现贵港市的矿产资源开发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矿产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开发基本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生产矿石总量5530万吨,产业产值7.39亿元。稳步发展铅锌和金,扩大锰矿以及石灰石等建材非金属矿产的开发,使其采、选、冶、加工能力协调发展。关闭污染严重和浪费资源、经济效益差的矿山企业。到2015年矿山企业调整到280个。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40%。

  2.开采总量调控

  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全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的要求,对钨、锡、锑、离子型稀土、氧化锰、铝土矿6种矿产实行产量调控,其中氧化锰和铝属预期性指标,锡属约束性指标。分配贵港市氧化锰产量10万吨,规划由木圭锰矿区完成。铝土矿由于正在勘查中,预计2015年左右方能投产,锡矿为砂锡,处于桂平市城区边缘,为了充分利用矿产资源,规划准备开发利用,铝和锡均按最低要求规划开采。

  3.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目前贵港市已逐步形成以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为主的矿业结构,为了使贵港市矿业的持续稳步发展,一是在规划期间进一步巩固和大力发展水泥生产,以华润(贵港)、以华润(平南)、台泥(贵港)水泥企业为龙头,带动贵港市中小水泥企业共同发展,保持水泥工业在矿业中的龙头地位;二是加快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的勘查,争取在2015年贵港市大型铝铁企业建成投产;三是充分利用锰矿资源,逐步实现规模化开采,形成规模锰矿深加工企业;四是引资组建锡基坑铅锌有色工业区,初步形成贵港市的有色选冶基地;五是大力推广使用页岩、泥岩烧制的空心砖取代粘土实心砖;六是作好位于达开水库饮用水源源头区外侧一带的福六岭、山花等金矿山的环保工作,做到既保护了水源又开发了矿山,达到环保和开发金矿双赢。

  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规划期间实行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现有砂石粘土矿山必须逐步扩大开采规模,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新开办的矿山设计开采划规模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否则不予批准。

  技术结构调整。引进新技术改造现有的中小型水泥企业立窑、土窑使用水泥熟料生产达标水泥;鼓励研发松软锰、高铁三水铝土矿等低品位、难利用矿产资源的选冶技术。加快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的工业试验,使其尽快投入生产,作好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的开发利用前的准备工作;加快高砷原生金矿冶炼技术研究,使龙山金矿田一带的原生金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加快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开发锰的系列产品,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锌品生产线,使电解锌年产量达1万吨以上;恢复金属镁的生产;用好石灰岩矿产资源,根据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要求,全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要达50%以上。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研究开发优质高标号水泥和特种水泥,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页岩、泥岩、煤矸石及其它废碴替代粘土制造砖瓦,开发生产高强轻质、隔音隔热性能优异的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开展使用矿山石碴制造墙体材料的试验和陶粒页岩的勘查,增加新型建材矿产原料。

  4.开采规划分区

  全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划分为禁止、限制、鼓励开采区三类。

  鼓励开采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保证程度高;矿产品或其加工制品有市场前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经济条件较好;在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或虽有一定影响,但恢复治理容易的区域划为鼓励开采区。共划定鼓励开采区28个。

  限制开采区:国家政策和自治区规划限制开采的矿区;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低;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矿产品供过于求,市场前景差;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大,但可以恢复治理;只有规模开发才能有效保护资源的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区;区域内已设置采矿权过多,应控制或减少采矿权数的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共划定限制开采区24个。

  禁止开采区:国家明令禁止开采的矿种所在地;在现阶段技术、经济条件下开采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破坏,或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矿区;各级政府部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主要风景旅游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主要城镇、铁路、重要公路、主要河流周边和两侧一定距离及直观可视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为禁止开采区。

  5.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坚持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对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备案,对共、伴生矿床,有条件综合利用而没有提出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得设立采矿权。

  对于一矿多用的矿产,要按照矿石质量分级利用,优质优用。鼓励开展低品位、难选冶矿选冶工艺试验,尤其是石卡一带的高铁三水铝土矿、龙山的高砷硫金矿、木圭的松软锰矿等应用技术工艺研究;开展资源再生技术、“三废”利用技术的创新研究,提高废碴、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充分发挥建材、钢铁、火电等行业废物消纳功能,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循环利用。要贫富兼采、难易兼采。作为优势矿产锰矿,必须加大力度实行保护性开采,禁止只开采夹于松软锰矿层中的硬锰矿,丢弃松软锰矿。矿山在闭坑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回收边角残矿。规模矿山要有地测机构对矿山进行技术管理和资源监督实行科学、合理的开采。

  (五)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