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渡口渡船现场监管情况的通报
(贵政办〔2012〕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3月13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桂平市“3?11”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情况,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特别是在渡口渡船方面要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由市监察局牵头,组成桂平、平南、三区3个工作组, 于3月20日明查暗访了部分乡镇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市区,通过现场察看、检查、询问等方式,明查暗访了14个乡镇渡口渡船现场监管情况,其中,桂平市5个、平南县4个、三区5个。从抽检情况来看,渡船基本没有超载现象。但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设有渡口的乡镇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除5个渡口所属乡镇按要求安排有现场监管人员外,其余9个渡口均未安排有佩戴标志的值班人员或专职管理员监管,具体是木圭渡口(江右岸,由桂平市木圭镇政府负责监管)、社步渡口(江右岸,由桂平市社步镇政府负责监管)、武林渡口(江左岸,由平南县武林镇政府负责监管)、旺村渡口(江右岸,由平南县丹竹镇政府负责监管)、上渡渡口(江左岸,由平南县上渡镇政府负责监管)、新塘渡口(江右岸,由港南区新塘乡政府负责监管)、瓦塘渡口(江右岸,由港南区瓦塘乡政府负责监管)、东津渡口(江右岸,由港南区东津镇政府负责监管)、江兴渡口(江左岸,由覃塘区大岭乡政府负责监管)。
二、渡口现场监管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政治觉悟不够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上来。
(二)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的执行力有待加强,无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部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不强,党政一把手没能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存在缺位现象。
(四)社会管理(监管)方面麻痹大意,放松警惕的思想仍然存在,致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监管方面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