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清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联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 强(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陈天平(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
朱新华(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盛永中(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
各市县政府的市县长、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战役指挥部设在省公安厅,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朱新华任主任。
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内的“清剿火患”战役。
四、战役任务分工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乡镇政府‘网格化’排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市县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全省“清剿火患”战役。制定全省战役行动方案,召开全省“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发布“清剿火患”动员令,组织各级政府、各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协调省政府领导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带队检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专项督查,适时通报,挂牌督办省级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对全省“清剿火患”战役的检查考评验收。
(二)市县政府(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负总责,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是“清剿火患”战役第一责任人。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部门、行业、乡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部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重大活动、重大节日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挂牌督办市、县级重大火灾隐患;
5.定期召开“清剿火患”战役调度会,组织战役战评,分析火灾形势,研究战役措施,协调解决“清剿火患”战役中的重大问题;
6.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宣传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7.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