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1〕17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海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和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此次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两个实现”。即:确保社会单位、社区、乡村100%排查,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整改;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逐月平稳下降,亡人和重大火灾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战役范围和重点
(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三)临街铺面、“六小单位”、“多合一”场所和家庭旅馆。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
(五)油气化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七)学校、幼儿园。
(八)农场。
三、战役组织
为确保全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海南省“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东军(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
副组长: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晓明(省公安厅副厅长)
吴坤雄(省旅游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