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首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评审结果的通知
(京药监办〔2012〕28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2011年,本市启动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工作。这项工作得到各区县和街道(乡镇)政府的积极响应,将药品安全纳入到本地区综合治理、总体安全工作之中,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建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和监督网路,健全了工作制度,加强了普及宣传,保证了本地区的药品安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根据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总体部署,由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派出的评审组,按照评审细则,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评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评审组的评审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决定,确定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等60个单位为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
希望获得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称号的单位,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发挥好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县做出应有的努力,为全市药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首批北京市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名单
东城区东华门街道、 东城区天坛街道、
朝阳区左家庄街道、 朝阳区亚运村街道、
朝阳区东湖街道、 朝阳区团结湖街道、
朝阳区建外街道、 朝阳区太阳宫地区、
海淀区海淀街道、 海淀区万寿路街道、
海淀区苏家坨镇、 海淀区东升镇、
海淀区马连洼街道、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
丰台区宛平城地区、 丰台区方庄地区、
丰台区新村街道、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
丰台区东高地街道、 丰台区丰台街道、
丰台区云岗街道、 丰台区和义街道、
丰台区大红门街道、 丰台区卢沟桥乡、
丰台区花乡、 石景山区八角街道、
石景山区老山街道、 门头沟区大峪街道、
门头沟区城子街道、 门头沟区清水镇、
房山区城关街道、 房山区拱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