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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2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四)活动总结。5月上旬各区县将募捐月活动总结报送市捐赠中心,拟于中下旬召开工作总结会。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民政局领导应亲自组织,积极带头参与捐助活动,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全面客观地反映灾区群众需求,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捐助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等各方面的力量,踊跃参与社会捐助,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为建设人文北京、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区县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要明确任务,区分责任,把握时限。要积极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自愿为主,量力而行。捐助活动应遵循自愿和无偿原则。各区县民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捐款接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的通知》(民办函〔2001〕212号)的要求,加强对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要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捐助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捐赠款物不出问题。

  附件:捐助活动统计表

  开户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呼家楼支行
  帐 号:1100 1018 6000 5300 6049
  行 号:186

  附件:
  2012年捐助活动统计表

报送区县:

 

 

日期:

月 日

捐款情况

计量单位(元)

1.捐款总额

 

2.参与捐款人次

 

填表人:

 

 

 

 

说明:本次捐助活动统计报表从4月20日开始报送,采用周报形式,每周五上午10时以前报送,至活动截止。传真:65921659 报送邮件地址:donation@263.net  联系人:李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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