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海南省公安厅:
1.负责协调属地公安机关做好博览会各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持。
2.负责协调办理参展人员入出境相关手续。
(十)海南省商务厅:
负责协助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博览会入境参展商品通关便利和税收优惠等相关工作。
(十一)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负责省领导在博览会期间的涉外活动安排。
2.负责提供外事活动所需的同传翻译设备和译员。
(十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参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
(十三)海口海关:
1.负责对参展商品以组委会名义统一按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担保和备案手续。
2.负责监管装载入境参展商品的进出境运输工具。
3.负责对参展商品进行查验和监管,给予便捷通关服务,实行“一站式”通关。
4.负责对境外新闻媒体人员及其摄影器材等专用物品进行监管并给予通关便利。
5.对应邀参加博览会的人士给予进出境通关便利。对参会外国政要凭组委会或省外办证明给予相应的通关礼遇。
(十四)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负责对入境参展产品办理认证或免于认证手续并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装载入境参展产品的交通工具、集装箱及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等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3.负责参加博览会的出入境人员及其携带物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对出入口岸的参会人员给予相应的检验检疫通关礼遇。
4.负责博览会涉及口岸的疾病、生化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验检疫和防控工作。
5.负责对上述监管对象进行卫生除害等相关处理。
6.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热情的检验检疫口岸及监管通关服务。
(十五)海南海事局:
负责落实博览会有关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工作。
(十六)海南日报社:
1.承担博览会主流媒体宣传任务。
2.参与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推荐项目评选、发布以及网上评选推介活动。
(十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1.承担博览会主流媒体宣传任务。
2.参与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推荐项目评选、发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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