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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2.指导博览会筹备工作。

  3.协调有关领导参加博览会相关重大活动。

  (二)国家旅游局:

  1.指导博览会筹备工作。

  2.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支持博览会并组织团队参展和观摩。

  (三)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负责协调、指导博览会筹备和招展招商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兄弟省市体育局参展和博览会嘉宾邀请等工作。

  3.协调落实博览会相关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审核。

  4.负责与国家体育总局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

  5.负责海南省体育旅游项目的招展和布展。

  (四)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1.负责境内外具有专业资质和星级旅游组织和社团的招展工作。

  2.负责专业观众群的组织工作。

  3.参与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推荐项目评选和发布活动的协助组织工作。

  4.负责旅游服务协调工作。

  5.负责与国家旅游局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

  (五)海口市人民政府:

  1.负责博览会相关配套活动组织及开幕式、宴请等工作。

  2.参与博览会招展招商,负责第九届中国(海口)国际旅游商品交易会的策划和招展招商组织工作。

  3.负责博览会接待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4.负责博览会交通服务工作。

  5.负责主办城市宣传推广工作。

  6.负责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

  7.负责博览会社会观众的组织工作。

  8.负责协调安排市领导出席博览会有关活动。

  9.负责博览会卫生防疫检疫工作。

  (六)海南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1.负责博览会宣传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媒体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负责协同海口市搭建博览会新闻中心。

  (七)海南省财政厅:

  1.负责博览会专项经费的核拨。

  2.负责协调解决筹办缺口经费。

  3.负责博览会招投标项目的审核。

  (八)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负责协助博览会相关活动项目的招展招商。

  2.负责支持、指导、协调体育旅游相关产业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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