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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京教计〔2012〕6号)


各有关市属高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完善高考制度,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评价、多样化入学方式相结合方式,在不断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总结经验、坚持方向,积极推进、适度扩展,规范程序、稳妥操作”基本思路,2012年将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校及招生计划
  2012年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院校有17所,分别是:首钢工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计4025人(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须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原则,以及“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院)长负责的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单独命题的院校要加强研究,提高命题水平,并加强对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联合命题的院校要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和组织工作,笔试、面试命题要兼顾各学校特点。加强对面试教师的培训,保证考试的公正规范;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并经过培训的骨干教师参加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凡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教育部和本市公布的条例、规定。
  (三)高职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各校2012年总计划数内,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2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与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总数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总计

 

4025

1939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合计

 

220

110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45

2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45

22

数控技术

三年

45

23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45

23

法律文秘(速录)

三年

40

20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合计

 

360

180

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制图师)

三年

30

15

数控技术

三年

40

2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HND项目)

三年

3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40

20

软件技术

三年

40

20

电子商务(营销方向)

三年

40

20

影视动画(动画方向)

三年

30

15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数字展示)

三年

30

15

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脑应用)

三年

40

20

图文信息技术(计算机图文设计)

三年

40

20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合计

 

260

125

应用电子技术(地铁定向)

三年

40

2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地铁定向)

三年

40

20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铁定向)

三年

40

2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奔驰定向)

三年

35

17

导游(英语)

三年

40

2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0

20

人物形象设计(形象设计与表演)

三年

10

3

钢琴调律

三年

15

5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合计

 

140

70

学前教育

三年

70

35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三年

30

15

社区康复

三年

40

20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合计

 

100

50

物业管理(华润置地物业班)

三年

25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3G移动互联中软国际订单)

三年

25

1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北京现代班)

三年

25

13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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