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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京卫法监字〔2012〕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已于2012年1月9-13日对各区县开展了2011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区县卫生局要在2012年2月底前进行自查,着重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开展学校食品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做好现场迎检准备。
  二、市卫生局将于2012年2月底组织对部分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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