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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卫妇精字〔2012〕3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北京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北京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北京市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妇幼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积极推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针对实施国务院“新两纲”以及“十二五”时期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的重点及难点指标,以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工作基础,以强化服务管理提升保健品质,以促进文化建设凝聚妇幼人心,抓紧抓好各项妇幼卫生工作。
  一、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完成医改任务
  继续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优化叶酸发放及两癌筛查管理模式。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促进项目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
  提高0-6岁学前儿童体检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全面开展“北京市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等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探讨促进生物分子诊疗新技术等现代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为惠及妇女儿童健康的有效途径与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补助政策。
  创新宣传工作模式,强化联合督导评估,保证各项医改任务的有效落实。做好2009-2011年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完善新周期项目方案,探索建立项目实施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体系建设
  全面强化与规范妇幼保健服务管理,修订《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适时启动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第二轮评审,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水平。
  完善区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标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全面落实。
  有效开展市级高危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对定点区县产科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及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工作,提高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基本医疗水平。
  三、创新机制,保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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