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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对账机制

  为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区(县)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支库和商业银行应加强相互对账工作。建立日对账、月对账、年对账的对账制度。代理支库、商业银行、区(县)财政部门以及预算单位应紧密协作,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加强信息网络配套服务

  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加快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配套建设,储备计算机专业人才,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各区(县)财政部门尚未建立起国库单一账户应用系统的,可使用市财政局已开发应用的成熟软件,并由市财政局提供统一的升级维护。系统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推广、应用、实施和维护等应由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应通过政务外网实现国库单一账户管理。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信息还应与上海银联网络连接,实现查询和确认。所有参与单位在网络上传送所有信息文件都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对所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改革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要求高,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区(县)应在区(县)政府分管区(县)长的领导下,成立改革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由财政、监察、审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推进小组成员名单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区(县)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县)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抄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区(县)应加强财政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质量。此项改革工作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区(县)监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落实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做好财政业务的指导和国库单一账户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推进和监督工作,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各预算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县)工作部署负责做好所属预算单位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推广指导工作;各国库代理银行和商业银行负责保障银行支付系统的设施健全和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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