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财库[2012]17号)
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
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区(县)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监察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资金网上监管、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等管理要求,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利于规范“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管理,从源头上构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屏障。
中央高度重视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在2012年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 “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在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列为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财政部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要于2012年底前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执行到位。中央的明确要求,为本市进一步推进区(县)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