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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请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和《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收益按时足额上缴市级财政国库。
上海市财政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收益单号: 金额:元
序号
登记日期
申请事项
申请单号
批复单号
非税收入项目
买受方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使用)形式
合同编号
应收金额
实收金额
税费抵扣
应缴金额
解 缴 国 库
备注
已缴金额
缴款书号 (银行凭单号)
未缴金额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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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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