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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4.培养模式新。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定位准确,培养模式体现专业特色。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充足,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条件和管理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5.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建立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高职一体化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有3-5门工学结合的优质核心课程。
  6.服务能力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全校、全省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
  (二)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专业应为校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建设成效良好,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2年以上并连续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00人以上。
  2.专业建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密切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以及行业背景,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3.具有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
  4.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
  5.学校和举办方将该专业作为“十二五”重点建设和支持的专业,加大投入力度,承诺建设期内负责项目建设经费。
  五、建设内容
  依据《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基本要求》,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实际,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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