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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川市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联系人: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陈韶川 联系电话:6716122

银川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贾奋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马 凯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军生  副市长

  杨有贤  副市长

  成 员:尉凯翔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俊章 市公安局政委

  代晓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亚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晓沛 市教育局局长

  保建新 市民政局局长

  王立新 市司法局局长

  马雪飞 市财政局局长

  尤 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 庆 市建设局局长

  张光华 市安监局局长

  陈志文 市城管局局长

  闫 广 市规划局局长

  左 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马耀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西存 市农牧局局长

  王青山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局长

  马爱平 兴庆区区长

  金 花 金凤区区长

  李维国 西夏区区长

  陈淑惠 灵武市市长

  丁建懿 永宁县县长

  邓彦芳 贺兰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李俊章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青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银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着力解决行车难、停车难、秩序乱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车辆迅速增加,道路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结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在政策法规、工作机制、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城市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日益严重,交通拥堵状况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应对当前城市交通面临的严峻形势与挑战,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已刻不容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及早着手,提前谋划,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规划建设为龙头,以教育培训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引起的“城市病”问题。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银川市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交通组织科学、精细、规范,停车资源充分有效利用,城市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1日至8月15日)。

  (一)改善道路配套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各市、县(区)要研究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城市道路要强制落实交通影响评价。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制订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各级交通和城市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改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通行条件,提高行人过街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交通运输、工商、城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穿越城区国省道沿线交通环境的整治,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背街小巷等道路资源,施划停车泊位,坚决查处私自施划停车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违法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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