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政府人事部门主管,各业务主管部门实施业务指导,各用人单位有相应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以继续教育基地等各类施教机构为依托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宏观指导、分级实施、依法管理的组织管理形式。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依法管理的运行机制。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各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促进政府主导与行业自律良性互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考核登记制度。认真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验证、复验工作,对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公需课、专业课的认定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和规范专业课程的学习培训;将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严格统计制度。在建立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对继续教育统计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进行规划,定期反映各单位的继续教育的工作情况,使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继续教育的人数、时间、内容、方式等基本情况,宏观把握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便于有针对性地做出正确的决策。
3.建立评估制度。通过对办学条件、教学过程和办学效益,对继续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使办学单位和主管部门比较客观地认识工作成绩和差距,发现薄弱环节,寻求教育规律,不断改进工作和办学条件,使继续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按照《
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市公务员局定期向市人大汇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执法检查意见。同时,积极协调并配合市人大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执法检查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
1.加快建立继续教育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搭建多样化、个性化、自主式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网上继续教育信息交互平台,为单位、施教机构和个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发布辖区内各类培训信息、反馈培训效果、收集培训需求,形成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用人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畅通的需求反馈渠道与机制,不断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保证继续教育工作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