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宣传的通知
(粤知政〔201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12年1月20日,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局已于3月22日举办了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师资培训班。为了深入推进《决定》的宣传和贯彻,省局将组织各地市知识产权局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2年4月至6月。
二、宣讲方式
通过举办宣讲会、学习班、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学习《决定》的各项内容,使社会各方面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宣讲师资
根据3月22日强省政策宣讲师资培训班的要求,参加该次培训班的学员就是宣讲活动的授课老师。各地也可以根据情况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宣讲。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讲宣传工作。《决定》是广东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布的涵盖各类知识产权的政策性文件,对未来五年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发展目标。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决定》的宣讲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