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基层老年文艺活动队伍建设,打造社区、村品牌文化,建立特色文艺活动队伍。各县区定期开展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省里老年文艺调演活动和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出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局)
(十九)加强各级老年体协组织建设,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有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点)、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一支体育健身团队、一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以小型分散、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主,市、县每年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人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等活动。参加省里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老年人趣味运动会。(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四、发挥老年人的社会作用
(二十)建立市、县级老年人才信息库,将志愿参加社会服务工作的中级以上职称老年人才全部免费纳入信息库,举办面向老年人才的专场招聘会和中小企业的对接会,搭建老年人才开发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才服务社会创造条件。(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二十一)支持开展“银龄行动”活动,发挥老年人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以大专院校、厂矿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科协为主体,组织老年科技人员在科研和生产方面进行技术攻关。组织农业方面老年科技人员,为我市增产粮食工程提供服务。组织医疗卫生专业的老年科技人员,为偏远困难、缺医少药地区群众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参与服务活动老年科技人员数量比“十一五”时期增加一倍。(责任部门:市老龄办、市老科协)
(二十二)加快建立社区、村老年人协会群众组织,三年内达到100%。依托老年人协会,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维护社会治安、调解邻里纠纷、美化社区环境、帮教青少年等社会公益活动,为高龄、空巢、病残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责任部门:老龄办、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
五、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十三)将老年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公民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促进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的形成。加强老年维权网络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家庭赡养等纠纷案件,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