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发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提供有偿服务、志愿者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机制。培育和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等业务。将为老服务列入公益性岗位职责范畴,在城镇每个社区配备3-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农村每个村配备1-2名养老服务员。(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老龄办)
(十二)制定、完善并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通过考核评估,对具备规模、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奖励补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三年内新增床位300张。(责任部门: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十三)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养老机构监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格进行评估、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十四)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管理体制,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每年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90人。在养老机构逐步实施护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3年,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公办95%、民办60%。(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十五)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发生产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产品和用品,以及提供适合于老年人的服务产品和项目。我市每两年参加一次省里的中老年用品博览会,为中老年用品的展示宣传、产品销售、信息交流等搭建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市老龄办)
三、提升老年教育水平,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
(十六)构建以市、县级老年大学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村老年学校为依托的老年教育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城镇社区建立老年学校,农村建立村级老年学校,覆盖面逐年增多。(责任部门: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
(十七)建立以市、县区老年文体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村老年活动设施为依托,社会文体活动设施为补充的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网络,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文体活动需求。三年内,所有城镇社区都要建立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等设施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以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依托,50%的村要建有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老年活动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配建乒乓球台一付;室外场地硬化500平方米以上,配建6-8件健身器材。(责任部门:市、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