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如珠三角产业转出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2011年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完成的实际出资额度低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区)年度承担市贴息资金额度,剩余额度则结转至2012年度使用,相应增加2012年度本市应承担的市贴息资金额度。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件:1.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供参考)

  2.2011年度重点园区贴息资金申报情况报告编写要点(供参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重点产业
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
  二、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设立情况,主要股东概况,主营业务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现有生产、研发能力,近期财务状况,主要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等。
  三、项目资金状况
  项目已投入资金构成,现有贷款及利息支付情况,按规定拟申报的贴息资金情况,下一步投资及融资计划。
  四、申报贴息资金条件符合性简述
  结合粤财工〔2012〕9号文关于贴息资金申报条件及不得申报贴息资金的情形作出说明。
  五、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经济效益分析: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包括年新增产能规模、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经济指标,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
  行业影响分析:分析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
  社会影响效果分析:阐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六、其他
  项目涉及商业技术及专利秘密的声明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