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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组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应建立健全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资助经费相应的管理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应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业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八)应建立开放发展的机制。要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新成员单位,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五、组织形态

  鼓励和支持有一定发展基础、条件比较成熟的产业联盟向合作紧密型产业联盟升级,即以各方签署合作协议方式明确联盟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行为准则。凡同意签署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自愿申请并履行一定的程序后,成为联盟成员单位。合作紧密型产业联盟不涉及股权参与,而是借助合作协议联合联盟成员的研究开发与市场行为。联盟成员通过建立全面协作与分工的产业联盟体系,通过会员形式加入联盟,相互交流技术资料、分享联盟科研成果、协商共建或共享科研、检测、计量、试验、生产等基础设施。

  产业联盟组织架构图(略)

  产业联盟:由全体联盟成员组成,以联盟成员大会的形式行使联盟权力,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联盟重大决策事宜。为便于开展工作,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执行委员会,并推举一名执委会主席,作为联盟成员大会的召集人并主持会议。

  联盟咨询机构(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成员单位的管理、技术专家以及从外部特聘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委员会负责研究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研发项目。审核项目可行性方案、预算与计划,并向联盟成员单位报告。

  联盟执行机构(秘书处):联盟常设的工作机构,负责草拟各类文件、报告,拟定联盟计划,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公关宣传等联盟日常事务。

  联盟秘书长:协助联盟执行委员会以及执委会主席工作,领导秘书处处理联盟日常事务工作。秘书长人选可由联盟执行委员会推举提名,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联盟工作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而设立的联盟专业工作组,如政策研究组、标准工作组、项目管理组等。

  六、筹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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