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华侨农场要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明确功能定位。沿海华侨农场要主动融入沿海发展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山区华侨农场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基地农业、特色种养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森林旅游业,培育、引进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五、做大做强华侨经济开发区。土地面积较大、人口较多、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较好的开发区(华侨农场),在产业布局上加强与周边综合实验区、国家级开发区、中心城市等经济发展区域的分工、协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业,逐步推进产业集聚和布局优化。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人口较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开发区(华侨农场)积极拓展空间,建设特色产业集中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对华侨经济开发区(华侨农场)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自正式投产之日起3年内,当地政府可将该企业每年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比上年新增部分50%以上奖励给企业,涉及省级收入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从省外和国外新引进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财政按照引进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万分之五给予华侨农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华侨农场的农村节水灌溉设施、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病险水库加固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镇镇通干线”、新增高速公路出口便捷通道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环境整治等社会事业发展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
七、建立困难农场帮扶机制。诏安梅州、漳浦南山、龙海双第、永春北硿、武夷山和宁化泉上等困难华侨农场,所属的地方政府要指定对口帮扶单位,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环境建设、民生工程项目,推动困难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争取到“十二五”末,华侨农场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