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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对残疾人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拓宽,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满足残疾人需求的多样化、类别化。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体育活动基本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康复
  任务指标
  --确保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到2015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在我市范围内,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长效机制和筹资机制,实现符合手术要求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达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标准。
  --大力开展“康复治疗工程”,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主要措施
  --贯彻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明确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残疾人组织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者的性质、职责、康复保障措施等内容,解决一些长期制约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逐步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之中,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的特惠保障政策,构建起残疾人康复工作服务体系。
  --逐步将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全市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各乡镇(街道)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尽快使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在规模和数量上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
  --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级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强自身能力,发挥为基层服务的作用。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综合医疗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等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作用,推动这些机构提高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水平,探索引导、扶植、规范民间康复机构的政策和方法,充分发挥其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作用。
  --加大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力度。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提高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提升机构服务的能力;通过分级培训,使每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中都有一名向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服务的康复协调员。
  --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康复知识培训,以加强对残疾人社区和家庭康复的指导,尽快在城市社区和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中配置可以为残疾人服务的康复员。
  三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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