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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唐政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2015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河北省残疾人“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
  一、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制更为合理。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机制,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冀发[2009]13号),启动实施了十项助残工程,形成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县(市)区残疾人参保费用不同程度的由各级财政代缴,社会各项福利惠及更多残疾人。
  (三)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正在兴建,有2个地区新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启动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全市现有残疾人托养机构9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316名,居家托养1000人。2006年底在全省率先实现“普及特殊教育”的目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达14家,社会对残疾人的服务意识和主动性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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