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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主要任务:1.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行设计论证。2.调研全市食品检测资源,制定并下发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监测品种、内容、责任部门及时序进度,将全年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3.市食安办试行下发每月监测任务,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信息平台建成前,各地各部门以纸质报告形式报至市食安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9月)。主要任务:1.按程序进行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招投标、软件开发等工作,初步建成内部管理体系.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进入试运行,对各地各部门各检验单位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各检验单位的检测设备、能力、运转情况在平台进行备案。3.市食安办按月下发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监测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根据市食安办统一协调安排,按时完成各项抽样任务,各委托检验单位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后上传检测结果,各地各部门对上传抽检信息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4.市食安办每两个月综合汇总数据信息,聘请专家评估分析,经市政府审核后发布相关信息。有关食品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有关部门应及时上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各地各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是2012年苏州市民生服务方面一项实事项目,是“民心工程”,是加强政府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载体。抓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是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套人力、财力、物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层层推进圆满完成。
  (二)认真部署,严格程序。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部署。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抽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确保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三)确保准确,报送及时。各检验机构要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开展项目开发及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确保检验检测的准确率和权威性。已建有监测信息平台的地区要及时做好数据转换导入工作,其他地区检验数据一经确认后立即上传至全市平台,各地各职能部门确认后及时报送至市食安办。各检验单位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四)保障经费,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市食安办、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制,科学制定相关责任指标、量化考核指标、绩效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食品安全监测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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