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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2〕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现就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和力量,科学设立食品安全监测点,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突出重点品种,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估抽检紧密结合,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信息发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市食安办结合我市实际,统一制定和下达年度监测计划,合理分配抽检品种、批次,积极拓展监测覆盖面,各部门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测项目。拟定每年每千人4批次抽检水平,按我市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全年共需抽检约4.15万批,其中市区抽检1.6万批次,五市抽检2.55万批次(见附件)。
  (二)标准化数据收集。市食安办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各部门检测报告,经整合后统一为标准化报告。由检验机构以标准化方式录入到系统进行数据收集,为后续监测预警、综合评估打好基础。
  (三)监测资源整合。各检验机构将检测设备、检测能力进行备案,定期填报运转情况,定期进行交流学习,积极推进各大检验机构互相协作,共同应对突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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