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福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二年三月)
前 言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0〕52号)要求,《福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编制。《规划》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为依据,在组织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并委托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进行修改编制,形成了本规划。
《规划》在总结“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成绩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未来五年对卫生事业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实施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福州市“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卫生改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卫生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至2010年末,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从23.10/10万下降到11.17/10万;婴儿死亡率从7.90‰下降到4.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9.49‰下降到6.43‰。居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全市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全面实现“十一五”卫生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成效
(一)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十一五”时期是卫生投入力度最大、增长最快的时期。据统计,我市卫生总投入29.9亿元,比“十五”期间多投入17.55亿元,增长142%。其中: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共投入17.8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8.1亿元,增长83%。新增业务用房38.05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加17.2万平方米,增长了82%。截止2010年底,全市(含平潭县)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919个(不含村卫生室),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达23328张,比2005年新增住院床位5867张,全市千人均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3.61张,千人均拥有医生2.21人,千人均拥有护士2.15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了0.77张、0.42人、0.64人,人均医疗资源位居全省前列。
(二)医疗服务质量扎实提高。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组建了福州市重症监护、急诊、超声、临检、放射诊断、麻醉、院感、护理、病案管理、血液透析等10个质控中心。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至2010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年接收门诊人次达3230万人次、住院人次达77万人次,分别比2005年度增长31%和76%;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达87.52%,比2005年度上升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3天,比2005年度缩短了1.06天,卫生服务效率得到了全面提升。目前我市骨科、精神、肝病、肺病、儿童、皮肤等专科医疗水平继续位于全省领先行列。
(三)疾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全市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规范了疫情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建立了市、县、乡、村预防接种门诊(点)374家,预防接种能力进一步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居全省前列,建成7个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9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并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获得国家流感网络监测实验室、福建省HIV抗体确认中心实验室和福建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资质。
“十一五”期间我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高效及时,成功遏制了甲型H1N1流感在我市的传播和流行,最大限度降低甲型H1N1流感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连续5年无登革热本土病例和霍乱病例报告。实现全市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报告接种率达90%以上,连续16年保持无脊灰病例,五种免疫规划针对的传染病发病率降到0.3/10万,比2005年下降了94.6%。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以乡为单位覆盖率达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态势。消除碘缺乏病及消灭血吸虫病目标得到继续巩固。顺利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和8~15岁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等医改重大公共卫生任务。
(四)卫生应急处置成绩突出。建立了平急结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重大化学品中毒(工业中毒)等3部应急预案,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初步建成,在全省率先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市县平台建设。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紧急医疗救援、重大传染病防控和重大突发中毒处置等3支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并与省级医疗卫生应急力量整合,率先实现省市协调联动,全力应对省会城市的卫生应急事件。
我市卫生应急系统在处置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援助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各种重大伤亡事故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特奥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五)妇幼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建立全市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和新生儿救护网络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网络。加强乡镇卫生院产儿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抢救能力。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实施城乡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降低乳腺癌、宫颈癌死亡率。启动农村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截至目前,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全市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1.17/10万、4.88‰和6.43‰,实现2001~2010年福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
(六)卫生监督执法持续提升。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政务公开等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卫生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审批,提高了行政效能,缩短审批时限。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和监督抽检,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超过了省卫生厅下达的95%的任务指标。积极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推行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作业场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作业企业专项整治以及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托和非法采供血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七)基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全市共有5所县级医院、67所乡镇卫生院列入提升改造基建项目,共投入4.15亿元(其中:中央、省、市财政投资1.49亿元)。认真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完成了全市133所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省市财政共投入3163万元,我市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达到省里标准。同时各级财政共安排1226万元用于加强村卫生所基本建设,主要用于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通过实施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以及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共投入近1亿元,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功能。以街道为单位覆盖率从52%上升到100%,在全省提前一年完成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率先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全部达到国家基本配置标准。全市17家二级以上医院延伸举办或帮扶城区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形式的帮扶,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第三方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机制。全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医保定点单位,有11家列入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单位”,有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被评为省级“有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
(八)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5年在罗源县开展试点,2007年全市11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了市、县、乡一体运作,行政、农合、医院分级监管;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从2005年的50元提高至2010年的150元,各级政府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120元。补偿水平从2006年次均住院补偿938元提高至2010年的2185元,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到26.6%,比2006年提高19.5%。在全省率先全面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农村困难群众及时便捷得到医疗救助,2010年共救助7873人次,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大幅度提高;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报销,方便群众异地就医报销。新农合参合率逐年稳步提高,参合人数从209万人增加到343万人,参合率达97.66%。参合率、基金使用率等主要受益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2006年出台了《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继续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城乡中医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推进长乐市中医院、永泰县中医院、罗源县中医院等建设发展项目。全市95%的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门诊或中医科、中药房和中医针灸等服务。有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所)能够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加强省、市级学科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确定国家级、省级中医药师承导师4人,配备继承人9名。培养基层中医药适用型人才,举办了各种专业学术讲座和培训班共70多次,培训人员达3万人次。有48项课题被国家、省、市列为科研课题,获省市科技奖的有15项,国家专利3项。
(十)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根据省、市医改精神,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市二医院开展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组织16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47个科室选择1600余例住院患者按临床路径进行管理,29所二级以上医院37个病房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开展计划性剖腹产、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按病种付费试点;选派城市医师下乡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初步形成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同时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办医,我市民营医院投资总额达10余亿元,东南眼科医院白内障手术例数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多元办医格局已见雏形。
(十一)人才队伍建设得以强化。实施“四个一批”人才战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18960人次参加卫生专业中初级考试,共有9883人次取得中初级卫生专业资格,共有870人次取得正副高级职称资格。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9200人次;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培训乡村医生23700人次,共有1433名乡村医生取得中专学历,使农村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全面提高。
顺利完成援川、援藏任务,由我市组建的第六批援博茨瓦纳医疗队,被授予“福建省援外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我市完成了第十三批援博茨瓦纳医疗队员选派工作。
认真实施“科技兴卫”战略。“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共有59项科研项目申报省、市级科研课题。签定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9项,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
二、现阶段卫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仍较为突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仍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
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一是我市卫生资源总量低于东部沿海省会中心城市平均水平,2010年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仅3.61张(含平潭),低于东部沿海省会中心城市3.98张的平均水平。二是我市医疗资源分布不够合理,主要向城区和二、三级医疗机构集中,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新城区医疗配置明显不足,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和调整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三是市属医疗单位的规模和装备水平明显滞后,且许多设备已属淘汰、陈旧、老化,难以提供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
疾病防控任务艰巨。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新、老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社会负担沉重,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偏少,基础设施、实验室设备配备以及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与国家标准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卫生人才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优势学科群偏少,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在知名专家、人才储备、科研水平等方面与省级医院及发达地区差距明显。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医疗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范围明显扩大,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新农合制度仍需进一步巩固发展。新农合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存在差距;新农合基金管理和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调整的转折期,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我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健全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等,都将使医疗卫生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这对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卫生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转变发展方式带动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把改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作为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公立医院、保障制度、药品保障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信息化和卫生法制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减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构建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坚持立足市情、统筹兼顾。坚持从市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坚持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建立与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国省会城市中等以上水平。
主要指标:
(一)主要健康指标
1、人均期望寿命: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5岁。
2、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