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标准
(一)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且为二级及以上部门;企业应明确副总经理以上领导主抓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研发人员数量的0.5%或全体员工数量的0.05%,且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名。
(三)知识产权制度健全,必须具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四方面制度。
(四) 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充分,不得低于研发经费的5%。
(五)必须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且融入到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由法人代表签署。
(六)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善于利用专利信息。
(七)拥有本行业核心专利,且围绕核心专利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专利申请总量适度增长。
(八)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示范工作相关活动。
(九)企业无重大恶意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发生。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 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采取自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 示范单位首先对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将书面材料报送考核领导小组。
(三) 考核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进行实地检查。
(四) 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自查和实地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核对象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示范工作年度验收报告。
(二)示范工作成效(包括专利申请、授权、经营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结果适用与异议处理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合格的,继续享受“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称号及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资格。
考核对象如果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反映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专利示范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将对考核情况进行复议。
附件2
北京市专利示范工作
2011年度考核报告
单位:
日期: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一、知识产权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知识产权部门
| 负责人
| | 电话
| | 手机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职工总数(人)
| 大学以上的科技人员数(人)
| 专利管理人员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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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0年度总产值(万元)
| 2010年度研发经费(万元)
| 2010年缴税(万元)
| 2010年因专利许可、转让、实施增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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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11年度总产值(万元)
| 2011年度研发经费(万元)
| 2011年缴税(万元)
| 2011因专利许可、转让、实施增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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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国内专利申请与授权(公司成立至本年度底的累计)
| 类型
| 申请
| 授权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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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授权
| 申请
|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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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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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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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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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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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专利申请情况(包括2010年、2011年的申请阶段、国家、授权情况):
1、PCT申请(申请、授权)
2、巴黎公约申请(申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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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专利(项)
1、进入行业标准的专利
2、进入国家标准的专利
3、进入国际标准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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