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新闻出版业管理。加大报刊发行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管理。完善报刊审读机制,加强审读队伍建设,提高审读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印刷企业日常监管,督导落实出版物印刷委托书制、内部资料准印证制等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以影视、文学、新闻和游戏为重点领域,以大要案查处为突破口,加大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企业正版化管理制度。建立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有效解决和处理版权纠纷。
4、加强广播影视业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广播影视业宏观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节目丰富、充满活力、有序运营的广播影视新局面。完善节目监测评议制度,强化舆论导向管理,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提高广播影视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加强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数字付费频道、直播卫星电视节目、境内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有线网络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加大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提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程,全面提升广播电视技术运营维护管理和安全播出水平。
六、彰显闽都文化独特魅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深入挖掘福州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大力传承和弘扬闽都文化,打造闽都文化品牌,彰显城市独特魅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点、线、面立体推进福州历史文化资源、城市空间格局和文化遗产风貌的保护和传承,守护城市精神家园。
1、整体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所和协会等学术研究力量,夯实闽都文化研究平台,加强闽都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内涵挖掘。建立继承和弘扬闽都文化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文博场所、教育基地和文化遗产资源,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持续提升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寿山石文化以及名人文化、温泉文化、商贸文化等品牌,促进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文艺创作、城市形象宣传等深度结合,推动闽都文化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积极推动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和海上丝绸之路等项目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启动名城保护修复工程,突出抓好“三山两塔”核心区整体保护开发,实施上下杭、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等保护修复,最大限度地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开展罗源陈太尉宫、闽侯灵济宫碑亭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复工程。以“国家涉台保护修复工程”为契机,修复王审知系列、福建船政建筑群、闽安协台衙门、戍台将士墓群、迥龙桥和龙峰泰山庙清代壁画等涉台文物。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永泰嵩口、马尾闽安、长乐琴江、仓山林浦和螺洲等历史文化名村(镇)资源。
表6:“十二五”期间文保单位重点修缮保护工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十二五”
计划投入资金
|
1
| 历史文化街区、名城保护修复工程
| 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
工程
| 41.35亿元
|
朱紫坊保护修复工程
| 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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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
| 20.75亿元
|
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工程
| 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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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复工程
| 罗源陈太尉宫等17处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修复
| 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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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涉台文物修复工程
| 王审知系列文物等重点涉台文物修复
| 5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