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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准备把握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弘扬闽都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建设文化强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深入研究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人民对文化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高文化科学发展能力,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力,实现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统筹协调、软硬并重。坚持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正确处理一元与多样、传统与现代、先进与落后、本土与外来、城市与农村、近期目标与远期规划等文化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文化事业科学、均衡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在继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突出文化服务能力、文化队伍和制度标准等软件建设。

  --改革创新、转变职能。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强大动力,用改革举措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以创新思维为文化发展布局谋篇,进一步深化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的改革,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进展,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成效显著,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闽都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城市文化品牌更加鲜明,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形成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率先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建成彰显独特文化魅力、富有文化创意、与大都市区相适应的海峡西岸文化中心。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惠及城乡。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农村的覆盖率达90%以上,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市级群艺馆、图书馆和博物馆达到国家一级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馆;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中心和农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和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行政村建有广播室,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文艺精品创作发挥优势、佳作迭出。文学、戏剧、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各门类繁荣发展,创作生产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地域特色浓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力争在“五个一工程”等重大文艺奖项评比中走在全省前列,有1台以上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把福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基地。 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文化领军人物、名家大师。

  --文化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成效明显。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到2015年市歌舞剧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艺术院团。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行政主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闽都文化建设彰显魅力、形成品牌。大力传承和弘扬以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为代表的闽都文化,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影响力的闽都文化品牌,彰显城市独特魅力。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和海上丝绸之路等项目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上的基础性作用。

  --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深化拓展、全国领先。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形成对台对外多进多出、双向交流的良好局面。培育提升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合唱节、船政文化研讨会等文化交流活动和品牌,进一步增强两岸同胞及海外乡亲对中华文化和祖地文化的认同。

第三章 福州市“十二五”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支柱和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不断凝聚推动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的思想共识。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理论创新和理论学习,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实践。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学习评价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以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理论的学习力不断提升工作的竞争力、执行力。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鼓励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加强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形成富有特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学科集群。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资源配置,打造若干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研究基地,创造一批优秀学术成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确定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课题,促进社科研究社会化和学术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团体、学习型家庭等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

  3、培育文明和谐社会风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主题教育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增强市民的城市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感动福州”年度人物、身边好人。举办市民道德讲堂、闽都大讲堂、乡学讲习所、国学讲堂和少儿蒙学讲堂等各类讲座,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抓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以“福州数字青少年宫”为主体的网上德育平台建设,努力创作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制订《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在全社会提倡志愿服务理念。到2015年,全市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人数达35万以上。

  4、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创新载体,深化内涵,拓展领域,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生命力。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城市形象建设年”、“城乡社区共建互助”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面和辐射面。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文明行业等社会基层创建活动,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开展文明村镇评选,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四个一批”建设(文明示范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活动广场或活动场所),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到201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农村的覆盖率达90%以上,争创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1、全面提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省会城市文化地标

  加快完善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广播电视台、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和卫星接收、数字影院、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海峡图书馆、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海峡群艺馆和城市发展展示馆等一批与省会城市地位相匹配、具有地标意义的公共文化场馆,打造城市文化名片,提升城市文化形象。积极争取海峡美术馆、海峡歌舞剧院、海峡音乐厅和海峡艺术交流中心等项目规划立项。鼓楼区、仓山区、连江县等“全国文化先进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文化场馆建设标准;长乐市、福清市要力争跨入“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行列;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闽侯县、罗源县、闽清县和永泰县要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加快未达标文化场馆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综合文体中心。

  表1:“十二五”期间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项目

序号

 类别

项目

1

“十二五”重点

  建设项目

市级

海峡图书馆、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海峡群艺馆、城市发展展示馆等。

县(区)

鼓楼区文化馆、马尾区图书馆、闽侯县科技中心、闽侯县博物馆、闽侯县闽都民俗园、闽侯县文化中心、闽清县文艺活动中心、永泰县文化活动中心等。

2

“十二五”规划

建设项目

海峡美术馆、海峡歌舞剧院、海峡音乐厅和海峡艺术交流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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