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二○一二年三月)
前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精神支撑。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
福州是国务院公布认定的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史,历史上曾六次建城、五次建都,文化昌盛、人文荟萃。早在三国两晋时期,严高、虞愿、江淹等名流已在福州传播中原文化。唐开元年间,福州就设立书院庙学。宋代,福州文化、教育更为发达,出现“路逢十客九青衿,巷南巷北读书声”的盛况。明清时期,福州是亚太地区最为繁荣和最具国际化的城市之一,也是对外开放和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先行地区。近代以来,以林则徐、严复为代表的一大批民族精英从福州走出,打开了中国开眼看世界的大门,推动了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2200多年来,福州沿海外向的区域特色和独特的历史积淀,构成了福州城市的人文底蕴与基本内涵,孕育出了以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为代表的闽都文化。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州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以传承和弘扬闽都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和气魄,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塑造城市灵魂,提升城市品位。2005年,启动了被誉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2009年6月,福州三坊七巷入选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三坊七巷历史街区的成功修复和展示开放,有效地保护了城市历史文化,打响了“有福之州、宜居城市”的文化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建设文化强市,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第一章 福州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始终坚持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完善各项政策保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新的文化发展观念得到树立和落实,推动文化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2010年,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28.3元,比2006年增长了近一倍。
--文化事业政策法规不断健全。200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福州文化强市建设纲要》、《关于进一步扶持福州地方传统艺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8-2020年)》和《福州市茉莉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事业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建成了福州市艺术学校新校区、台江区文教活动中心、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和连江县五大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场所,完成了31家街道综合文化站和1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工程建设。全市现有群艺馆(文化馆)13家、公共图书馆13家、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173家、农家书屋1395家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1个和县级支中心13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初具规模、发挥作用。公共文化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拥有各类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近2000人,选聘了2230名村级文化协管员。2009年,我市荣获全省村级文化协管员文化技能大赛一等奖。
--广播电视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市广播电视形成有线、无线、微波、卫星接收相结合的天地一体的混合覆盖网,节目信号覆盖全市绝大部分地区。2010年,我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6%以上,广播综合覆盖率达98.1%以上;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85.4%以上。截至2010年,全市已完成58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行政村和自然村通广播电视、349个村的“模改数”、900个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及8个县(市)“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福州广电集团形成了“两台(福州电视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一报(文化生活报)一网(福州明珠网)”的发展格局,拥有《攀讲》、《左海之声》等一批特色栏目,媒体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和竞争力再上新台阶。
--文艺精品创作硕果累累。闽剧《红豆缘》、闽剧《王茂生进酒》、福州评话《网上情缘》、福州伬艺《水榭欢歌》、舞蹈《冰心?繁星》和话剧《青春起跑线》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曹禺剧本奖”、“群星奖”等国家级文艺大奖。电视纪录片《天趣人意--福州脱胎漆艺》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好作品奖、中国电视纪录片十优作品奖,《三坊七巷》、《林纾》荣获中国电视纪录片十优作品奖。文学创作成绩也十分突出,共有40件(人)荣获国家级文学奖项,300余件(人)荣获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举办了建军80周年“军歌嘹亮”大型歌会、“圣火燃海西”奥运火炬传递起跑仪式和庆典仪式文艺演出、“祖国万岁 海西腾飞”福建省暨福州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和第五届全国特奥会闭幕式文艺晚会等大型活动,承办了中央文明办和中央电视台首场“四进社区”激情广场特别节目(福州篇)演出、中国音协“金钟之声”艺术团慰问演出、中国梅花奖艺术团“送欢乐·下基层”福州专场慰问演出等文艺活动。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庆和传统节日,组织新年文艺晚会、新福州人音乐会、“美在西湖”传统艺术展演和合唱音乐周等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和群众文化活动。扶持和培育“激情广场大家唱”、“走进美的小区”和“新福州人歌手大赛”等一批群众文化活动品牌。2008年,我市成为中国音协全国首家“合唱基地”。2010年,“激情广场大家唱”荣获第十五届全国“群星奖”,成为了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先进典型。市县两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和文艺院团每年组织1000场以上的文化下基层活动,在农村、中小学校和军营等设立图书流通点达203个。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扫黄打非”行动,扎实开展网吧、游戏厅、音像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非法出版物等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侵权盗版及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十一五”期间,共查处网吧、游戏厅、音像店等违规经营场所2397家,取缔非法经营企业300多家,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175万册(片)。2007年,市新闻出版局被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荣誉称号,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被评为“全国文化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10年底,我市整合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新闻出版行业稳步发展。全市现有27家公开发行的报纸,5张全日制、综合性报纸,年总印数、总印张分别达到了4.1亿份,171.14万千印张;公开发行期刊129种,年总印数、年总印张分别为3370万册(期)和12.8万千印张。其中,市属3家报纸和1家期刊的年产值突破2.5亿元,年发行量达到30万份,发行收入超过3000万元。福州日报社借助“两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一刊(《家园》)一网(福州新闻网)”传播平台,进行品牌化运作,成效显著,荣获“中国十大地市报”、“中国最具创新城市晚报”等多项荣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绩斐然。“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投入文物保护资金近35亿元,深入挖掘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内涵,启动了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完成了福州文庙、林则徐系列文物、福建船政系列文物等修复保护工程,修(扩)建了市林则徐纪念馆、长乐市博物馆等馆所,实施了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中法海战纪念馆等“三馆两园一广场”建设。三坊七巷入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其修复保护工程荣获文化部创新奖。永泰嵩口镇、马尾闽安村和长乐琴江村等3个村镇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镇)”。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工作,配合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开展“碗礁一号”水下沉船、大练岛古沉船遗址等抢救性发掘。全市现有博物馆、纪念馆27所,文博陈列总面积达6.8万多平方米,馆藏文物1.9万多件,年均接待观众逾150万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有序。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投入非遗保护资金3亿多元,对闽剧、评话、伬艺、十番音乐等一大批非遗项目进行了挖掘、抢救、保护和传承。完成了全市非遗专项普查,编辑出版了《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图书。设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成立福州漆艺保护基地。全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3个、省级48个、市级56个,国家级传承人13人、省级61人、市级63人,形成了国家、省、市和县(市)区四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我市还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2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36人、高级工艺美术师34人和名艺人121人。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是全国首家从事曲艺传承保护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宣传展示活动,82所中小学校成为“非遗示范校”。市电台开通“左海之声”方言广播栏目,《福州晚报》设立“闽海神州”专栏,市文联出版《闽都文化》刊物,有力地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十一五”期间,我市以传播福州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实施项目带动、品牌推进战略,大力构建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桥梁,着力提高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水平。组织市属文艺院团及各类文化交流团赴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开展合唱比赛、书画展览、优秀传统艺术展示等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福州十邑闽剧票友大赛、福州语歌曲大赛等一系列双向交流活动。2009年,“两马同春闹元宵”节俗成为全国首个由海峡两岸(马尾、马祖)联合申报并获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举办三届中国海峡两岸合唱节,在海峡两岸及海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同时也应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强市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主要表现在: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仍然偏少,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及少数民族、边远海岛地区的文化发展相对滞后。
2、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品牌总体上来说数量还不够多,影响力还不够大,特色还不够鲜明,品牌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较弱。
3、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福州作为福建省省会城市,是全省文化艺术人才的聚集地。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市文化人才尚不够充裕,特别是各类中高级专业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比缺乏。
4、榕台文化交流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福州与台湾隔海相望,文化同根同源,开展对台文化交流活动优势明显。目前榕台两地文化交流的内容与形式还不够丰富,进一步深化拓展的潜力很大。
第二章 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福州文化建设处在一个大有可为的重要发展时期。一方面,我市处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进福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影响更加广泛。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为文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