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城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认定一批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培育一批充分就业城区(县),在社区探索建立“就业屋”,推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认定一批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充分就业城区和社区“就业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兴宁区、青秀区、良庆区到2012年底建成充分就业城区,2015年把南宁市建成充分就业城市。
(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1.整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完善就业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破各类劳动者的身份界限,彻底消除流动障碍,推动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均等化。在政策指导、项目规划上培育和扶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
2.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的杠杆作用,面向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岗位匹配性,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继续打造我市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转移就业品牌,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快实现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营造全民争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1.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组织领导、创业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政策,深入开展“邕城创业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业项目竞赛、创业项目推荐等活动,加大创业示范街的建设力度,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达到一定规模的品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十二五”期间,在全市新建6个针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等群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兴宁区、良庆区各新建1个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2.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探索制定我市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专门的创业服务平台或开设县(区)专门窗口,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完善建立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与跟踪服务、创业补贴与创业成效相挂钩的培训机制,结合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加强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并注重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的衔接,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十二五”期间,每年由财政安排创业培训专项资金,对有创业培训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一次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计划每年培训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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